【課程目的】 本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:每人每年至少接受3小時以上之【資通安全通識課程訓練】。 【課程對象】 本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(含兼任行政職之教師):本校接觸或使用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之各類 人員。 【課程方式】實體課程。 【報到注意事項】 本校教職員工,可以使用教職員證完成報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