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程目的】 資訊人員: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3小時以上之【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】或職能訓練。 【課程對象】 本校資訊單位人員、各單位系統承辦人(從事資通系統自行或委外設置、開發、維運人員)。 【課程方式】實體課程。 【報到注意事項】 本校教職員工,可以使用教職員證完成報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