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行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,111學年度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 護業務稽核,受稽單位為: 國合處、圖書館(含社資中心)、主計室、人事室、電算中心、校務研究辦公室、稽核室、 傳播學院、國際事務學院、選舉研究中心、第三部門研究中心,共計11單位。
2.請校內個資稽核員,受稽單位個資業務聯絡人務必參加。
3.校內資安、個資稽核員,受稽單位資安、個資業務聯絡人名單,詳參公文附件。